非人類基因統合體第一章 白毛獅子_頁2
而小球在血肉中落出。
因為小蛇的靠近,它爆體後將小球帶到了藍牧身上,毫不意外,小球直接鑽進了藍牧體內。
藍牧將蛇被白球爆體的全過程都看在眼裡,心想自己必死無疑,怎料卻反倒救了他一命。
他身體也包裹了一層乳白色物質,渾身細胞都在瘙癢,這種身體內部的瘙癢,撓又撓不到,難受地想死。
可預想中的爆炸沒有出現,瘙癢持續了幾秒鐘就消失了,然後他感覺前所未有地安好。
一用力,藍牧直接站起來了,身上劇痛的傷勢離奇地消失了。
這一番離奇經歷,將他從渾身骨折瀕死的絕境拉了回來,治癒了他全部的傷勢。
但同時也付出了難以接受的代價,他身體脹大了一圈,身高起碼有兩米,肌肉壯實,鞋子都被大腳掌給掙破。
變成了白毛獅子獸人。
這怪物之體雖然形似獅子,可藍牧知道,絕不是真正的獅子。
因為太強大了,無論是力量還是速度,還是體內那股神秘的能量,都絕不是地球上有的生物。
利爪能撕碎這座山里所有的物質,高大的身體卻又極為靈巧,能在樹枝上輕鬆地騰躍。
更為恐怖的是,他本能性的擁有了狩獵能力。
驚人的目力和嗅覺根本不算什麼,他怪物般的身體隱藏著一種奇異的能量。
這股天賦能量一旦釋放出來,就能讓他感受到方圓一公里的生物律動,一切獵物都無所遁形。
而且當他運用這能量潛行時,哪怕站在獵物眼前,獵物也看不到他,根本感受不到危機的來臨。
就仿佛,他隱形了一樣。
藍牧一開始還很興奮,在山谷里肆意縱橫,奔跑、跳躍,釋放體內那旺盛的野性。
但隨後,他就沉寂下來,因為變成這副模樣,又怎麼能暴露在他人眼前?
他變成了野獸,而野獸就是應該待在山裡。他再也不能回歸社會了。
還能怎樣?身為現代人,變成這麼個怪物,以後的日子怎麼過?躲在深山裡茹毛飲血?直到有一天被人發現,然後抓起來切片研究?
不能回歸社會,這對於藍牧來說簡直是無比煎熬。
想到未來的生活,他渾渾噩噩,迷茫了三天。
這三天躲在深山裡,稱王稱霸,卻不敢出去。哪怕他能輕鬆爬上高山,能在崖壁上徒手攀岩。
直到他感覺到飢餓終於忍耐不住後,這才驚醒。
不管他未來如何,現在他也必須生存下去,無論什麼生物,都有著強烈的求生欲望,只要能活下去,或許有一天,他還能變回人類。
然而,一直到現在,他變身怪物的第六天,他還是一頓沒吃。
一連六天沒有進食,哪怕是這麼強大的凶獸,也實在餓得不行了。
其實越是強大的野獸,對於食物的需求就越大。強橫的肌肉力量,龐大壯實的體型,敏捷銳利的行動都會消耗他大量的體力,尤其是體內那股神秘力量,令他穿過重重屏障感知到獵物,還能隱形,這種能力,最是消耗過大,用過幾次後,他能清晰地感覺到體內能量的空虛。
在極端飢餓的情況下,野性時常超越理性,很多時候,他恨不得茹毛飲血,直接生吞那些鮮活的獵物!
足足六天的時間,他光只是喝些水,已經到極限了。
再不吃飽肚子,他怕自己會徹底失去理智,淪為狂野嗜殺的凶獸。
「唉,其實我殺得獵物也不少了,每次按耐不住,就濫用能力獵殺小動物,現如今,我殺孽也造了,還裝什麼環保主義者啊!」
藍牧腦海里不停地說服自己,殺都殺了,還在乎吃嗎?
不過很快又壓抑自己,畢竟他的生活已經徹底改變了,他實在不願意茹毛飲血,他怕忘記自己,曾經是一個人類。
「啊!」
藍牧仰天長嘯,聲如虎豹獅吼,附近的小動物受到驚嚇,逃得一乾二淨。
「火!我一定要找到火!可惡,要不怎麼說火是文明之源呢!太特麼重要了!」
六天了,他在這深山老林憋了六天,如今,他終於決定出去,也不多待,只需要偷到火就行了。
而要偷火,非得接近纜車出口不可,那裡有個觀景台和工作人員辦公室,常年有人值班,記得自己曾經採訪過一個值班員,那人就抽菸,肯定有打火機。
「唉,盜火,我的網名不虧叫普諾米修斯啊……」;
第一章 白毛獅子